金東區曹宅初中遷建工程地塊位于金華市曹宅鎮雙井街以東、曹宅小學以西、雙河路以北、坦溪西路以南,地塊占地面積約38777.01m2(合58.1655畝),中心點經度119.75726°,緯度29.20189°。東側為曹宅小學,南側為雙河路,西側為雙井街,北側為坦溪西路。
目前地塊已平整,內部有建筑余料殘留,未發現生活垃圾和固廢填埋,未發現管道、溝渠或滲坑,沒有污染痕跡,場地內無特殊氣味。本地塊歷史上原為浙江開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業用地。地塊于2022年12月征收。根據由金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金東區曹宅初中遷建工程地塊規劃條件書》(金自然資源規條330702202300057號),本地塊規劃為中小學用地(A33)、地下人民防空設施(UG25)。本調查地塊土壤樣品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六價鉻結果低于檢出限,其他45項基本因子及石油烴(C10-C40)檢出值均低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氟化物滿足《浙江省污染場地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33_T 892-2022)附錄A中敏感用地篩選值。
根據《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標準規定,風險評估的篩選值為開展場地污染風險評價的臨界值,即在確定了開發場地土地利用類型的情況下,土壤污染物監測最高濃度低于或等于篩選值時,場地環境風險一般情況可以忽略,該場地不需進行土壤環境詳細調查即可直接用于該土地利用類型的再開發利用。因此,本次調查認為,本地塊土壤環境質量滿足《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第一類用地”要求,無需進一步開展場地環境詳細調查或風險評估,可以直接用于后續的再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