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義一中周邊待出讓地塊(2)占地面積約33608m2,地理位置中心點為東經119.783808°,北緯28.923560°。本地塊歷史上屬于鄭村農用地,主要種植蔬菜、苗木。本地塊于2021年底被武義縣政府征用,2018年~2020年,地塊內北側作為石料堆場使用。本地塊四周均為為林地?,F地塊已施工,地塊內已基本開挖完成,土方已外運至政府指定堆場。根據武義一中周邊待出讓地塊(2)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武自2022第38號),武義一中周邊待出讓地塊(2)擬出讓用于商住用地(RB)。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條: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變更前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根據《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七條,本地塊為農用地轉為居住用地故判定為甲類地塊,需進行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對照《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監督管理辦法》(浙環發〔2021〕21 號)第十四條,本地塊原有的生產活動對地塊造成的污染較小,不存在要求開展采樣分析等后續調查工作的情形。故判定本地塊調查可結束于第一次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需開展第二階段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直接用于居住用地(R2)、地下人民防空設施(UG25)開發是可行的。